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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婚姻家庭 2020-07-23 19:04 标签: 家暴 离婚 可以 索要 精神损失费
很多人认为,若夫妻一方出轨,则另一方在离婚时即可主张巨额的精神损失费(婚姻损害赔偿),甚至可要求对方净身出户。事实是否如此呢?
我们看一下婚姻法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那么,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还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内发现另一方有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属于婚姻过错的情形,那么无过错一方有权主张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过错损害赔偿。这种过错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来说,精神损害赔偿北京地区的支付标准大概是在五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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