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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起诉时效

交通事故 2020-08-08 16:40 标签: 交通事故 人身 损害赔偿 起诉 时效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
  被告: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
  被告: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地址:天津市××区×××道×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于××赔偿原告陈××下述各项费用的80,总计1144087.52元:(以下三项总计1430109.40元)
1、医疗费194976.90元,误工费57767.6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857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750元,营养费10000元,交通费4000元;
2、残疾赔偿金29442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78188.5元,定残后的护理费487060元,鉴定费1200元;
3、后续治疗费175985.40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于××赔偿原告陈光明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三、被告李××对上述两项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被告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综上,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原告所请。
  天津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年×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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