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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归我,男方见孩子要我抱回他家去见,我可以拒绝去他家吗

婚姻家庭 2020-07-24 01:34 标签: 离婚 孩子 男方 可以 拒绝
探望权可以双方协商,《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于探望权的行使以保护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前提,因此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原则。同时,还要考虑尽量减少对离异双方各自重新组建的新家庭的影响。
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当事人对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在周末的时间,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小孩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星期日下午将孩子送回另一方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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