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
刑事辩护
2020-07-29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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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
分类
标准
一种是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为标准,如有的国家将共同犯罪人分为实行犯、组织犯、教唆犯和帮助犯
另一种是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标准,如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和从犯。我国刑法折中了这两种分类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标准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标准,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类。
1.可以由2个或2个以上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2个或2个以上的单位构成。
2.单位犯罪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与该单位本身,不成立共同犯罪。
3.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
4.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
(1)共同过失犯罪
(2)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
(3)同时犯(2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
(4)先后故意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
(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