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未婚生的小孩,我想领养怎么解决
婚姻家庭
2020-07-25 22:53
标签:
小孩
领养
解决
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如果对方确实无力抚养孩子,可以送养,应征得孩子父亲的同意,如果父亲查找不到也可单方送养。送养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送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其他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书等,具体询问当地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