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监护精神病人,怎么样办?
刑事辩护
2020-07-31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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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
精神病人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1.认定监护人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以此确定监护人是否有能力】
然后,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就是说没有监护人了(包括监护人无能力的),按此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