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精神病人致人死亡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其在行为时的精神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后,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意味着,如果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接受相应的医疗和看管。
精神病人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其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实施强奸的,不负刑事责任;其在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时犯强奸罪的,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间歇性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如果是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违反的,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如果间歇性精神病人是在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如果对间歇性精神病人不予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告精神病人的,应当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和起诉资料,到被告所在地或经常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起诉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一、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包括: (一)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二)确定被鉴定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三)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 二、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鉴定: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二)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三)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 (四)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五)劳动改造的罪犯; (六)劳动教养人员; (七)收容审查人员; (八)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精神病人走失的,监护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派出所接到失踪警情后,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应当立即确定负责查找的民警,根据一般失踪人员的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工作。
精神病人打人犯法。 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1、视情况而定,精神病人犯罪要不要判刑,应当区分情况;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行为时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这个精神病人是这个状态杀人,不需要坐牢。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