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的身份证丢失、该如何才能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更正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需重新补领结婚证。当事人需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档案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当事人当前身份信息与原婚姻档案身份信息关系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办理补领结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