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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的聊天记录被人盗取了并威胁要0元人民币算什么行为

刑事辩护 2020-08-04 00:06 标签: 朋友 聊天 记录 盗取 威胁要 人民币 行为
受到威胁不能妥协不能忍让,一定要打击坏分子的嚣张气焰。勇敢的面对及时的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
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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