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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被人打伤昏迷后,放在桌子上的手机被打人者拿走构不构成抢劫

刑事辩护 2020-08-05 13:53 标签: 饭店 打伤 昏迷 放在 桌子 手机 打人者 拿走 构成 抢劫
应当构成的抢劫,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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