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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三年没去报道会应该怎么样处理

刑事辩护 2020-08-07 12:04 标签: 社区 戒毒 三年 报道 应该 怎么样 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即,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又再次吸食毒品的,公安机关可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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