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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关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该怎么定罪量刑?

刑事辩护 2020-08-08 09:21 标签: 伤害 一人 轻伤 北京市 朝阳区 看守所 定罪 量刑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您好!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法定量刑在三年以下,建议及时达成刑事和解,争取取保候审。《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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