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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罪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20-08-09 00:38 标签: 卖淫
我国《刑法》只对于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作出了规定,行为人自己卖淫的是不构成犯罪的。具体如下:
1、《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卖淫罪的判刑要看是组织卖淫,还是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不同情形,判刑轻重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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