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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共犯被刑拘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每个人的贪污数额怎么判定?

刑事辩护 2020-08-10 10:49 标签: 贪污罪 共犯 刑拘 北京市 看守所 每个人 贪污 数额 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在共同贪污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对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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