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的区别是什么?
您好,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介绍贿赂罪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规定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 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规定以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七)介绍贿赂案()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介绍贿赂”是指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