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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办理了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再通知本人去释义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1 10:07 标签: 看守所 办理 取保候审 检察院 通知 释义
你好,检察院会视情况给你办理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 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即 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 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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