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贪污罪的犯罪既遂未遂如何定性?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未遂犯应该怎么样判?

刑事辩护 2020-08-11 14:12 标签: 贪污罪 犯罪 既遂 定性 北京市 看守所 未遂 应该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对于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但公共财物尚未实际转移,或者尚未被行为人控制就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贪污未遂:行为人控制公共财物后,是否将财物据为已有,不影响贪污既遂的认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