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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案中查找不到被抢财物,同时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该案要怎样处理

刑事辩护 2020-08-12 02:49 标签: 抢劫案 查找 财物 被害人 提起 附带 民事 诉讼 该案 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如果把被抢劫的财物毁损或藏匿,也构成抢劫罪,会被刑事处罚。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你好,刑事附带民事一起处理,查不到要看原因,如果藏起来可能涉嫌别的犯罪。您好,抢劫案受害方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物会找的,有证据证明财物被转移或者销毁等,是需要赔偿的。你好,虽找不到被抢财物,但有其他证据充分的话,仍然成立抢劫罪。抢劫案中被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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