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集团刚刚开始运营,还没盈利。有大量私人电话身份证号码,能量刑吗?
这种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你好,这种情况有可能判刑,要看犯罪预备的程度以及危险性。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诈骗罪的犯罪预备。《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