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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失业证,再次失业后怎么样办理领取失业金

劳动工伤 2020-08-11 07:47 标签: 失业证 失业 办理 领取 失业金
第一,失业职工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办理。
第二,参保单位职工失业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在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带以下材料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本单位的《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和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参保单位减员申报表;失业职工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原件;职工失业保险卡;职工失业保险审批表。
拓展资料: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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