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具有哪些法定事由的,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婚姻家庭 2020-07-27 22:50 标签: 具有 事由 应予 支持 变更 抚养 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