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男方要离婚不想分财产

婚姻家庭 2020-07-28 13:51 标签: 男方 离婚 不想 财产
一般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因此男方出轨,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男方不必然就少分,甚至不分,女方不必然就多分,甚至全分。这要看出轨的程度,是不是达到了婚姻法所规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一般来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同居具有一定的持续期间。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开房,不宜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综上,如果男方出轨,且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一种、第二种情形,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