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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法律顾问 2022-08-11 10:54 标签: 婚前 房子 离婚

男方婚前买房,如果是以男方的个人资产出资购买,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则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应进行分割。如果男方在结婚前买房时,将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的名下,男女双方均为房产的共同共有人,则该房产即使由男方全额出资购买,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配一半的份额。

如果男方婚前买房时,仅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结婚以后,男方以婚后收入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房产仍会判给男方所有,但结婚后男方用于偿还贷款的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也就是说,婚内还贷总额的一半资产属于女方,男方应将该部分资产返还给女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陈艳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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