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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暴力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20-07-29 11:42 标签: 遭受 家庭 暴力 可以 要求 损害赔偿
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上,在哺乳期原则上不允许离婚的,但女方受到家庭暴力,法院会受理,且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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