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姑姑20年没有联系了,现在回来要说分房产,要分吗?
按照法律规定其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其少分或者不分。她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她在你爷爷过世的时候没有回来看一眼,平时不跟家里有任何来往,没有照顾过你爷爷,这些情节,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决。若房子是您爷爷的遗产的话,那您姑姑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但是,有证据证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其少分或者不分。要是这房子是您自己的,那您姑姑是没权利主张分房产的。你姑姑是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有权利继承遗产的。但是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其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无权要求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