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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产损失应如何赔偿?

婚姻家庭 2020-07-30 10:09 标签: 财产 损失 赔偿
1、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其行为造成的实际的财产损失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对于人身伤害,第一,不能用同态复仇的方式进行补偿其次,不能以金钱计算其价值,既不能用金钱计算出受害人损伤器官的价格,也无法用金钱补偿人身伤害的本身再次,对人身伤害如致死、致伤、致残,应以财产的方式补偿因医治伤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损失多少财产,就应当赔偿多少财产。对于精神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以财产赔偿为之。纯粹的精神利益损害和精神痛苦,也只能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没有其他更合适的救济方法。
3、损益相抵原则损益相抵原则,亦称损益同销原则,是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原则。
4、过失相抵原则过失相抵原则,是在损害赔偿之债中,由于混合过错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原则。《民法通则》第131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5、衡平原则衡平原则就是考虑当事人经济状况的原则,基于公平、合理、正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纠正不公平的后果。注意的问题:第一,适用衡平原则前提必须是已确定赔偿责任构成,在此基础上确定赔偿责任大小时,适用这一原则第二,衡平原则的适用顺序,应当在适用前四个原则之后第三,适用衡平原则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考虑最多的是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其它有如社会风俗、习惯、舆论、当事人身份、特殊需求等等第四,适用衡平原则,应当为加害人及其家属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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