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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共同申请人要求

房产纠纷 2020-08-17 01:55 标签: 公租房 申请人 要求
公租房共同申请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葫芦岛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5、无住房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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