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吗?
你和李某的婚姻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你和李某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应当视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依据规定,归还彩礼的请求法院应予以支持。但由于造成婚姻无效你和李某均有过错,并且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李某为结婚也使用了一部分彩礼,所以在具体返还时,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