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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宁结婚彩礼什么时候给呢?

婚姻家庭 2020-07-30 22:15 标签: 南宁 结婚 彩礼 时候
“结婚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而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是指根据当地的习俗,男方在达成婚约之时向女方赠送的聘礼,礼金。那结婚彩礼什么时候给,在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彩礼给付的时间、方式、金额等。但我们一般会建议给付彩礼时最好是双方的父母、证婚人或亲戚朋友在场的情况下当面给付,因为如果双方在之后发生彩礼返还的情形时,有证据能够证明彩礼的给付的实际情况。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婚前给付的彩礼,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给付的,未明确赠与给个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双方在给付彩礼后没有缔结婚姻的,则彩礼需要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总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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