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出资人存在什么风险
出资人的风险有如下几点:
一、名义产权人反悔:如果名义产权人(被借名买房的人,非实际购房者)反悔,而出资人又不能充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就会很困难
二、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明实际购房人与贷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能依据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提前解除合同。
三、名义产权人陷入债务等纠纷:从名义产权人领取房产证,到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出资人的这段时间,一种情况是,如果名义产权人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或存在离婚纠纷,则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另一种情况是,名义产权人中途发生意外,很可能导致继承纠纷的产生。
四、借名买房合同无效:如果借名买房购买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该借名买房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