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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经营所负债务如何认定

婚姻家庭 2020-07-31 19:26 标签: 经营 债务 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依法由夫妻双方负无限连带责任,而夫妻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范畴,但由于其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或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非经营一方享受了收益,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但其承担的清偿义务,应以收益中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为限,承担的是有限清偿责任,而非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婚后一方个人财产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原则上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应由夫妻以收益的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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