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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的,要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 2020-08-15 00:04 标签: 当事人 持有 借据 收据 欠条 债权 凭证 没有 载明 债权人 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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