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系列经济性犯罪可能被判处没收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
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对此类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既是对贪图的犯罪处以惩罚,也对剥夺他们继续进行犯罪的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