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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务 2020-08-18 19:16 标签: 破产 财产 清偿 顺序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职工的补偿金;

(二)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7条第2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三,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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