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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交通违法行为要扣留车辆

交通事故 2020-08-12 18:34 标签: 交通 违法行为 扣留 车辆

交警部门可以因收集取证等情形扣留车辆。

具体包括:

1、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号、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证书、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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