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中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要强调的是,没有返还拾得的遗失物要求报酬的说法。
【法律依据】
《物权法》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付的必要费用,但同样没有规定酬谢数额或者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