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未过户车辆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实际使用人即买主承担,但如果发生事故的车辆为报废车辆、不合格车辆、未经车检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车辆的,出卖人对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