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的财产。属于共同房产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第1是、在夫妻婚姻的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第2点、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以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