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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交通事故 2020-08-12 18:34 标签: 交通事故 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

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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