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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一方恶意转让共有财产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20-08-20 07:28 标签: 离婚 一方 转让 共有 财产 处理

如果在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行为的,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可以少占或不占。

如果一方在起诉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也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者财产已清点并责令保管,另一方仍有实施隐瞒、转移、变卖、毁损行为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扣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离婚后才发现另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一方发现对方隐瞒、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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