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三方协议签订后,毕业生可以就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的产物,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