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人即共同居住人,是指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同住人必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有户口只是条件之一,还必需符合实际居住(特殊情况除外)和他处无房的两个条件。
【法律依据】
《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五条,拆迁人应当按本章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可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采用房屋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