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内容有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的各县市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不低于重置价的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