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孩子办理落户手续:
1.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2.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3.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4.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5.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6.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