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工资集体协议,首先要经双方协商,共同或委托一方起草工资集体协议草案。
工资集体协商达成一致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工资协议文本,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企业行政方在7日内将工资协议及说明等资料送主管部门,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上级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备案。
工资协议生效后,由企业行政方在5日内将工资协议向全体职工公布。
区域性、行业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达成的工资协议,由参与协商的企业向本企业职工公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