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的费用: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缴纳预缴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缴纳预缴费。如果经鉴定是属于医疗事故的,就由医疗机构付费,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就由提出医疗鉴定的争议人支付。
3、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的,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