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不同的审理程序审理时间也不同。如果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办案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