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主动辞职并以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而要求经济补偿金时,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主观恶意,而且没有足额支付加班工资。那么此时,裁判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不支付加班报酬,劳动者不能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只有劳动者提出支付请求,而用人单位明确拒绝的。
劳动者才可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