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提供的证据有:
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
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