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协议书所适用的交通事故是指双方以上车辆在本市道路上发生碰撞,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
1、未造成人员伤亡。
2、各方财产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
3、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4、事故车辆能够自行离开。
5、事故当事各方均在中山市内的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
6、当事人各方均自愿选择并承诺共同前往同一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进行勘验定损及事故认定。